法律解答: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不一定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核心分析: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违约金,需满足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这一条件。其次,竞业限制违约金的约定,要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为前提,且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实务建议:如果涉及服务期违约金,用人单位要保留好支付专项培训费用的凭证等相关证据。若涉及竞业限制违约金,要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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