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期间公司裁员,一般是有赔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核心分析:若公司因上述法定情形裁员,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以经济性裁员为例,关键构成要件包括公司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等符合裁员的情形,且履行了提前通知工会或全体职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明确,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公司裁员的相关通知、公告等证据。若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