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临时工发生工伤,应按正常工伤程序处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核心分析:1.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工伤应获赔偿。2.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未缴纳由其承担费用。3.关键在于认定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实务建议:1.及时就医,保存好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2.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3.准备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4.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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