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员工工资排在清偿顺序较优先的位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表明员工工资等权益受到法律重点保障。破产企业应先确保员工工资得到支付以维护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若企业资产不足以完全清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按比例支付员工工资最大程度减少员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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