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员工有权提前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你按此规定提前通知老板到时间即可离职无需老板同意。2. 如果老板以未完成工作交接等理由拒绝你仍可离职但要做好工作交接准备。交接工作不仅是职业道德要求也是避免后续纠纷的关键。3. 若老板以扣押工资、不办理离职手续等方式阻碍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老板改正劳动仲裁可强制老板履行离职手续并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交接记录等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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