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小厂搬迁员工不去是有补偿的。2. 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当前厂址工厂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变更员工不去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依据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还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要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及工资情况等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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