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此条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基本尊严确保劳动者在安全、合法的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若违反该规定将面临相应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着重维护促使企业依法用工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符合《劳动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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