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核心分析:用人单位需保障试用期工资符合上述标准,这是其法定义务。劳动者有权利获得不低于相应标准的工资。关键在于明确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以及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的约定以及单位相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资情况。若发现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准备能证明自己工资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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