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孕妇未签合同被辞退,可主张多项赔偿。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相应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核心分析:单位未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签订规定,应支付双倍工资。辞退孕妇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保障孕妇孕期等期间工资待遇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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