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核心分析:1.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依法设立后可作为民事主体对外开展活动。2.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有效。3.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首先由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若财产不足,由总公司承担。实务建议:1.签订合同前,审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确保其有签约权限。2.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尽量详细具体。3.保留好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如往来函件、送货单、发票等。4.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分公司或总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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