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退伙时承担债务通常是合理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核心分析:首先,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基于合伙关系,合伙人需共同承担。退伙时,若合伙合同有约定退伙人对债务的承担方式,依约定执行。若未约定,按法律规定,退伙人可能仍需对退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合伙债务的形成与全体合伙人的经营行为相关,退伙人在退伙前参与了合伙经营,对债务的产生有一定关联。关键构成要件在于确定债务产生的时间是否在退伙前,以及合伙合同对债务承担有无特别约定。实务建议:退伙时,应仔细审查合伙合同,明确关于债务承担的条款。若对债务承担有疑问,可与其他合伙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责任。保留好合伙期间的财务账目、合同等相关证据,以备可能出现的债务纠纷。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诉讼中需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及证据确定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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