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具体到一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最长为二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期限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若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总之一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双方应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保障试用期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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