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 对于拖欠工资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即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4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能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遵循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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