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必须签订的。1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 对于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如果双方口头约定了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且实际履行了也可能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从法律风险防范角度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更有利。4 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总之除非全日制用工可订立口头协议外建立劳动关系最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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