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没休完通常是可以补休的。1 首先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法定权益。如果因工作等合理原因未休完产假一般用人单位应允许补休。2 至于补休的具体安排通常由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确定。比如可以在后续的合适时间段安排补休保证女职工能享受完整的产假天数。3 在补休过程中用人单位需保障女职工正常出勤不得因补休而克扣工资、福利待遇等。4 若用人单位拒绝女职工补休的合理要求女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女职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保障女职工补休产假的权利。5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实施细节上存在差异比如有些地方可能会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完成补休等但总体原则是保障女职工能补休未休完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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