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1. 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主体明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多样,可能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2. 主体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从属用人单位,接受管理指挥;劳务关系中,双方平等,不存在从属关系。3. 合同性质不同:劳动关系多为书面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多为劳务合同,形式多样。4. 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关系一般定期支付工资,有较为固定的薪酬体系;劳务关系通常按约定一次性或按阶段支付报酬。5. 工作条件提供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条件和场所;劳务关系中一般由劳务提供者自行准备。6. 风险承担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过程中的风险;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自行承担风险。7. 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关系主要受劳动法等调整;劳务关系主要受民法典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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