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需依此条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权利。构成要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即无合法合理理由解除劳动合同。4、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辞退通知等。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申请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后续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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