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剖腹产的产假一般为158天。其中包含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以及30天的难产增加产假,剖腹产属于难产的一种情况,所以额外增加30天。此外,如果符合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比如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一年的年休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产假天数可能因地区政策、单位规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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