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需明确没签合同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对于辞职补偿问题: 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而辞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计算月工资时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工作了 2 年月平均工资为 5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应为 2×5000 = 10000 元。3. 劳动者维权途径: 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辞职补偿。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款项。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没签合同辞职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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