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济补偿标准: 按孕妇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孕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2.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孕期女职工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例如孕妇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3年正常辞退应补偿3×5000 = 15000元违法辞退则需支付15000×2 = 30000元。3. 维权途径: 孕妇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合理补偿或恢复劳动关系。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补偿或赔偿金仲裁需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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