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劳动者生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厂里解除劳动合同算违法;若医疗期已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法。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根据劳动者患病及医疗期情况判断解除合同合法性。权利义务:医疗期内劳动者有受保护不被随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有合理安排工作及依法解除合同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明确医疗期的界定,以及劳动者病情与工作安排的关联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病假条等证明患病及医疗期的材料。寻求帮助:与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程序: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按仲裁机构要求参加仲裁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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