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若因公司未买社保给员工造成损失,员工可依据《民法典》等要求赔偿。核心分析: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责任。 员工有权享受社保待遇,公司未买社保损害了员工权益。 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未买社保的事实。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 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公司补缴。 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通过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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