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如下:1. 合法辞退: 如果是员工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违法辞退: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赔偿金。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合法辞退时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违法辞退时赔偿金为3×5000×2 = 30000元。劳动者如遇到公司不合理辞退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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