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1.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 具体情况: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保。3. 操作要点: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按照规定的险种和缴费基数为试用期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费。员工个人也需承担相应的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4. 权益保障:缴纳社保能保障员工在试用期内享受基本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例如员工在试用期生病可享受医保报销;发生工伤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5. 违规后果:若用人单位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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