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合同,这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同时,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3. 核心分析: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劳动者。法律虽未明确规定具体提前天数,但从合理角度出发,一般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是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等。劳动者有权知晓单位是否续签意向,并据此做好职业规划。关键在于用人单位需明确表达不续签的意思表示。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可收集与用人单位沟通续签事宜的记录,如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明单位未提前通知。寻求帮助: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履行通知义务。法律程序: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等,并要求确认单位未提前通知的行为违法。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