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公司强制休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公司单方面强制员工休假,改变了员工正常的工作安排,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若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不符合法律规定。权利义务:员工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正常工作的权利,公司有按照合同安排员工工作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公司强制休假是否有与员工协商一致,若未经协商擅自决定,则构成违法。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员工可留存公司发布的强制休假通知、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与公司协商: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说明强制休假对自身权益的影响,要求恢复正常工作。寻求劳动部门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申请劳动仲裁:员工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工作或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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