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3. 核心分析:公司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 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公司协商补签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等。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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