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此外,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的期限为不定期。
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此外,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的期限为不定期。
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房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此外,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的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件”的内容,首先是指同一价值;其次,价款的支付方式与期限也应等同,分期付款方式也相同。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直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房屋所有权人的这种做法就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承租权不是法定权利,优先购买权才是承租人的法定权利。所谓优先承租权,指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对于优先承租权并没有规定。
1、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这类人,和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一样,在征收拆迁中享有依法获取补偿安置的权利。该实施细则中对公房的补偿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公式,对公房的所有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补偿比例进行了相关的规定。2、征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其中,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我国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我国合同法第230条只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没有明确具体时限。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已废止)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免费查看租赁期届满和合同期满区别是什么
免费查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吗
免费查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是多久
免费查看租期届满终止合同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