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吴山律师简介
吴山律师履历丰富、专业能力卓越。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医疗健康部和企业合规事务部负责人等重要职务。其身份多元,身兼中国
北海国际
仲裁院仲调员、中国
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副研究员、瑞士SGS国际注册行业技术专家等多个头衔,同时也是眉山市
东坡区人民
法院特邀调解员等多个协会的委员。
2.专业领域成就
吴山律师擅长医疗健康与投融资、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破产重组与清算等领域。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他有丰富的法律研究和实践经验,服务过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成功处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认可。在医疗健康与投融资方面,他能为企业和机构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在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上,可帮助企业建立合规制度,避免法律风险;在破产重组与清算方面,也能提供有力支持。
3.医疗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2017年10月19日,李某某因“膀胱癌术后4年,血尿3天”到省医院住院治疗。患者4年前被诊断为膀胱尿路上皮癌,做过手术和化疗。此次因肉眼血尿前来,门诊以“复发膀胱癌”收入院。医院诊疗计划是完善相关检查。
-法院审理:一审法院委托某
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指出省医院在对李某某的诊疗中,存在左侧输尿管瘘诊治力度不够的不足,应负次要责任,建议参与度为25%;李某某属五级伤残,无护理依赖;原则上无必然再次手术等费用。一审法院采信该鉴定意见,酌定省医院承担35%责任,赔偿李某某194315.13元。二审中,省医院上诉称一审上调责任比例无依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对于法院是否可以酌定上调过错参与度的问题,虽然鉴定意见建议参与度为25%,但法医学鉴定中参与度评定有主观因素,仅为审判参考学术意见,并非法定赔偿依据。省医院在治疗上有过错及因果关系,一审上调责任比例至35%并无不当。
总的来说,吴山律师在法律界表现出色,在医疗健康等多个法律领域贡献突出。而这起医疗纠纷案例也为我们展现了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责任认定和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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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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