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吴山律师是一位履历丰富、专业能力卓越的法律人才。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员身份,是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医疗健康部、企业合规事务部等负责人。
1. 社会身份多样
吴山律师社会身份众多,他是中国
北海国际
仲裁院仲调员、中国
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副研究员、瑞士SGS国际注册行业技术专家等。同时,他还担任眉山市
东坡区人民
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多个协会的专委会委员。
2. 专业领域出色
在专业领域,吴山律师擅长医疗健康与投融资、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破产重组与清算等。尤其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他有丰富的法律研究和实践经验,为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服务,成功处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获得党委政府和当事人一致认可。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他兼顾各方利益,既维护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和正常运营秩序,又帮患者争取合理赔偿和解决方案。在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破产重组与清算方面,他也能凭借专业能力提供有效服务,为社会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接下来看看一起医疗纠纷案例。
3. 医疗纠纷案例详情
2012年12月20日,孟某因
交通事故受伤,被送往某中医院治疗。2012年12月27日,医院为孟某进行右股骨髁上骨折切开复位植骨内固定术。之后多次检查,情况逐渐变差,2014年2月19日检查发现右股骨下段骨折线仍可见,未见明显有效骨痂形成,内固定物松动及断裂。孟某家人找医院要求承担责任,双方发生纠纷并封存钢板。孟某再次入院治疗,好转出院后,医院要求孟某承担费用,孟某拒绝并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4. 法院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委托鉴定,鉴定中心认为孟某接骨板断裂不排除与医方选择内固定器不当有关,医方术前告知义务表述欠完整与孟某术后骨不愈合有部分关联性。一审认定在无证据证明孟某对钢板断裂有过错的情况下,责任在医院,医院应承担孟某第二次住院费用及相关损失。二审中,经鉴定机构鉴定,建议医院过错参与度为60%-70%,二审对责任比例予以纠正。
5. 医疗服务合同相关分析
- 医疗服务合同定义:指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并支付费用的合同,提供方为医方,接受方为患方。
- 主张医疗服务合同与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区别:医疗违约责任以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手段债务;医疗损害责任以
侵权行为发生为依据,当前主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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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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