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无论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还是处理外观
专利侵权判定问题,都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
一、
成都杰出律师庞石磊
庞石磊律师是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负责人以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专业领域广泛
庞律师在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
公司并购、公司治理运作、投资领域、民商事
侵权、
刑事辩护等多领域均有多年法律事务处理经验,能为商业复杂交易、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等提供有效法律解决方案。
职业资质过硬
四川大学法学院的学习经历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在律所担任重要职务也证明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业内高度认可。
服务特色鲜明
他带领的律师团队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实战经验丰富,思维缜密,办案风格独特,面对突发状况能沉着应对。
责任心与投入度高
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庞律师全力以赴,满足当事人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始终将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
专项经验丰富
他拥有众多成功案例,涵盖经济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群体性案件、
征地拆迁、
股权转让等多个领域,为委托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争取权益、避免冲突升级等。庞石磊律师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建议
委托律师解决,他及其团队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二、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方法与标准
判定方法
1. 肉眼观察: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观察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不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分析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以产品易见部位异同作为判断依据。
2. 隔离观察,直接对比:先将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在时间和空间上保持间隔,产生直观第一印象,再将两者摆放在一起进行直接对比分析。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从整体出发,对所有要素进行观察,综合判断两种产品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需满足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独创性部分且整体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判定标准
1. 同类产品审查: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依据商品销售分类习惯和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
2. 以普通消费者为标准:判断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应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对类别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对于非通常消费品,以特定消费群体为判断主体。
3. 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同判定方法中的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4. 相近似外观设计判断:相同外观设计较易认定,相近似外观设计认定较难。判断相近似外观设计普遍采用设计要部比较法,笔者赞同只有在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且设计要部是产品外观主要部分或虽不是主要部分但产品整体外观相同或相近似时,才能认定为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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