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两类重要事务值得关注,一是像庞石磊律师这样为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守护的法律专业服务,二是外观
专利申请及
侵权判定的相关知识。
庞石磊律师:多领域维权先锋
在
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兼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位,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金融、房地产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庞律师带领的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他们凭借丰富实战经验、钻研精神、缜密思维和稳定心理素质,赢得委托人一致好评。在众多成功案例中,庞律师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担当。在
执行异议案件中,为委托人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在装饰装修
合同纠纷中,成功
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在重大
建设工程纠纷里,如参与涉案标的逾3亿元的BOT建设工程纠纷,历经三年审理为委托人争取近亿元权益;在另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此外,庞律师在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等方面同样出色。为全职太太等弱势群体争取财产权益,为网络主播无罪辩护使其免予刑事处罚,还擅长处理群体性案件,避免冲突升级。他郑重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应
委托律师解决,律师有专业工具和丰富经验,擅自处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外观专利申请及侵权判定方法
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判断方法
1. 肉眼观察:根据普通消费者肉眼观察是否混淆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分析,以产品易见部位异同判断。
2. 隔离观察,直接对比:先将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隔离摆放,产生直观第一印象,再摆在一起直接对比分析,得出异同结论。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从整体出发观察所有要素,对主要构成和创新点综合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需包含专利创新点且整体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外观设计侵权判定标准
1. 同类产品审查:依据商品销售分类习惯和实际情况,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同类。授权审查看《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侵权判断则以当事人证据和实际情况为准,该表仅作参照。
2. 以普通消费者为标准:判断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以普通消费者眼光和审美能力为准。普通消费者对类别相同或相近产品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侵权,反之则侵权。对于非通常消费品,以特定消费群体判断。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同上述判断方法中的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4. 相近似外观设计判断:相同外观设计较易认定,相近似外观设计认定较难。普遍采用设计要部比较法,笔者赞同只有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且设计要部是主要部分或整体外观相同或相近似时,才认定为相近似外观设计。
无论是庞石磊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还是外观专利申请及侵权判定知识,都在各自领域有着重要意义,为人们的合法权益和创新成果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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