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领域中,有专业的律师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也有严谨的规则来判定
专利侵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和外观专利侵权判定的相关内容。
庞石磊律师:专业担当护权益
在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为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他,有着多年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庞石磊律师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缜密的思维和独特的办案风格,在竞争中脱颖而出。他们心理素质稳定,面对突发状况也能为委托人据理力争。庞律师有众多成功案例,如代理芦
山西xx种合金有限
公司案件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处理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纠纷挽回500余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参与负某集团与某市交通局的BOT建设工程纠纷,涉案标的逾3亿,为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在
离婚案件中同样表现出色,为全职太太争取到数千万
夫妻共同财产,为怀疑对方隐匿财产的委托人挽回数百万元
夫妻财产。此外,他还擅长处理群体性案件,获得主管部门认可。庞律师郑重提示,遇到疑难法律问题一定要
委托律师解决,以免擅自处理造成重大损失。
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方法与标准
判定方法
1. 肉眼观察: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观察是否产生混淆来判断被控
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相近似,观察以产品易见部位异同作为依据,不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分析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
2. 隔离观察,直接对比:先将两种产品分别摆放,在时间和空间上保持间隔,让审判人员形成直观第一印象;再将产品摆在一起直接对比分析,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得出结论。
3. 整体观察,综合判断:从整体出发对外观设计所有要素进行观察,在此基础上对主要构成和创新点综合判断,而不是从局部或割裂各部分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构成侵权需满足包含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点且整体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两个条件。
判定标准
1. 同类产品审查:在专利侵权判定中,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授权审查依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侵权判断依据当事人证据、商品分类规律和习惯以及实际销售和购买情况,《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仅作参照。
2. 以普通消费者为标准: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相近似,以普通消费者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对于非通常消费品,由特定消费群体进行比对。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构成侵权。
3. 相近似外观设计判断:相同外观设计较易认定,相近似外观设计认定较难。普遍采用设计要部比较法,但对于设计要部在判断中的作用有两种观点,笔者赞同只有设计要部相同或相近似,且是产品外观主要部分或虽不是主要部分但整体外观相同或相近似时,才认定为相近似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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