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下列维权办法: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合理的、明确的支付期限;协商不成的,去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去劳动局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劳动者可能会通过如下方式维权:1、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2、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3、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4、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及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仲裁。3.向法院起诉。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
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劳动者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未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或者未严格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总额发放,都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等。
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