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是不扣工资的。因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中有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请病假是要扣工资的。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病假2个月以下,工资和津贴全额计发。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资按90%计发,绩效按50%计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70%计发,绩效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按80%计发,绩效停发。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假扣工资方法职工患病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疾病休假。工资计算: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劳动者在请病假期间可以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但对病假工资的约定不低。
教师请病假,私立学校的,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公立学校的,属于国家事业单位,法律未作规定,可以根据病假期限和工作年限扣工资,比如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