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不参与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应认定是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等。
相关法律明确了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等。
一方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都应归该一方所有。即使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了部分的购房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如果保全的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单独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