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等等。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等。
离婚时夫妻共有的房子。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在分割时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不参与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未对房屋归属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认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婚房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而定。
如果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没有达成协议,法院会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第一种,双方都主张房屋产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该准许。第二种,夫妻中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时房产一般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房产登记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约定且该房屋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应当判决该房屋归登记人所有,再由登记人向另一方进行补偿。而个人所有的房产,除另有约定外,不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