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的非经济性福利包括:1.咨询性服务:比如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员工心理健康咨询等。2.保护性服务:平等就业权利保护(反性别、年龄歧视等)、隐私权保护等。3.工作环境保护:比如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员工参与民主化管理等。
(一)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性裁员与辞退有区别。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