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末位淘汰为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加班符合劳动法,但加班时间是有限制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劳动者被末位淘汰的,一般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公司以“末位淘汰”的方式辞退员工,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末位淘汰”的方式一般并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某工作。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加班需要看是在什么时间加班,如果是在工作日加班调休或者休息日加班调休是符合劳动法的,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调休不符合劳动法。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支付3倍工资,不能安排调休。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这种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者被末位淘汰的,一般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公司末位淘汰制度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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