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末位淘汰制度是有的公司为了激发员工的热情而实行的机制,很多员工在这样的机制下会国家有斗志和上进心,虽然该机制可以体现出很多的利处,但是对那些被末尾淘汰的人来说也是比较残忍的事。那么对他们会不会有什么补偿?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公司以末位淘汰辞退员工多不合法,员工可维权。先收集劳动关系、公司末位淘汰等证据,再与公司协商,可要求继续履约或按工作年限获二倍赔偿,协商不成可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起诉。

所谓的末位淘汰制度是指经过考核后将排名相对靠后的人员予以淘汰的一种人事管理方法。该制度最早源于欧美某些学校考试时一种评分体系,不管学生绝对考分的多少,强制性的将一定百分比的人选列为不及格。末位淘汰制度,从九十年代初被引进到我国企业时起到目前

在实行“末位淘汰制”而导致员工被解雇时,用人单位需向该员工提供赔偿金,同时还需按照法律规定双倍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原因在于此种情况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单方面非法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末位淘汰开除员工是合法吗?末位淘汰开除员工一般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末位”不等同“不能胜任工作”。仅以此为由解约属违法,劳动者可维权。若能证明员工不胜任且调岗培训后仍如此,可依法解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