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房屋产权未确定不可以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包括权属有争议、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等。
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不参与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婚前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单独赠与。
离婚时,对于房产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个人房产不予分割,共同房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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