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存在劳动争议的事项进行协商,以期双方达成一致。2、调解,在劳动部门的主持下,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不一致进行法律评估,找到折中方案。3、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裁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以下部分病历(主观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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