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随意不干属于违约行为。但即便如此,用人单位也应依法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2.若用人单位不给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与单位协商,明确告知其支付工资是法定义务,要求尽快结算工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证据,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有的经济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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