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可以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劳动者虽有辞职自由,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期满后即可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这样规定,是为平衡劳资双方利益。既保障劳动者择业自主权,使其能依自身情况及时调整职业选择;也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安排人员交接,尽量减少因人员变动对工作的影响。比如,小李在试用期内决定离职,他提前三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通知,三天后顺利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也及时安排了其他人员接手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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