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具体计算方式为: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例如,劳动者2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直到3月15日才签订合同,那么从3月1日至3月14日,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自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2004~2026年,27W+ 专业律师在华律网
解决了 5,000W+ 个问题
今日咨询:10,929 条,律师解答:44,32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