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2.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项。3.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计算加班工资时,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需注意,加班工资基数应首先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若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若均无约定,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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