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达民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曾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4年,现执业于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就晋升为合伙人。他专注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疑难纠纷,还为知名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李某某与浙江某电气公司的劳动纠纷中,他和团队制定严密策略,成功帮企业胜诉。他能帮企业规避风险,判决也为同类企业提供参考。律师巧用“退休年龄”与“仲裁时效”,助企业打赢劳动纠纷规避经济损失黄达民律师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在成为律师前,他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了四年,这让他熟悉司法实务运行逻辑、证据审查标准及裁判思维。现在他执业于浙江联英(乐清)律师事务所,并且在执业三年内就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纠纷,还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本案的原告李某某(化名)于2013年6月入职被告浙江某电气公司(化名),担任装配工。2023年12月,双方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但李某某称是被迫签署的,而且公司没有履行支付义务。李某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到了2025年6月。她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到2025年6月和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还要求公司支付高达121,418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黄达民律师和团队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制定了严密的辩护策略。一方面,利用“法定退休年龄”切割劳动关系。他们指出,李某某出生于1974年1月,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她在2024年1月12日就已达到。依据相关法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这就说明,李某某主张的2024年1月之后的劳动关系和“违法解除”赔偿金,从法律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另一方面,精准提出“仲裁时效”抗辩。李某某在2023年12月5日签署协议,若觉得权利受侵害,仲裁时效应从那天起算。但她到2025年8月才申请仲裁,远远超过了一年的法定仲裁时效,而且她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黄达民律师及其团队律师的代理意见,在2026年6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确认原、被告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2013年6月21日至2024年1月12日,因李某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同时,法院驳回了李某某要求支付12万余元经济赔偿金的全部诉讼请求。这起案件给企业带来了重要启示。“退休年龄”是劳动关系存续的重要法律红线,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就终止,后续用工关系变为劳务关系,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仲裁时效”也是劳动争议中企业常用的防御武器。黄达民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质证和法律适用分析,成功帮企业规避了不必要的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这起案件的判决,为同类企业处理超龄员工用工管理及历史遗留纠纷提供了很好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