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角度看,即便因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劳动者仍负有交接工作的义务。2.《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虽然单位拖欠工资违法在先,但劳动者直接一走了之不交接,可能会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因未交接导致的损失。4.劳动者正确做法是:在被迫离职时,可通过书面等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同时,按单位安排或合理流程,妥善交接工作,如整理工作资料、告知后续事项处理方式等。5.若单位因劳动者未交接而扣发工资等,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仲裁机构会综合考量双方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