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哺乳期员工,员工可以告。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1.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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