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天行(公主岭)
律师事务所位于
公主岭市,成立于2021年,不少律师有法学硕士学位。其中张国森律师是复合型实力派专家,任职多家政府机关,经验丰富。在刘某与热力
公司劳动争议案中,律所精准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法,从
劳动关系构成要件抗辩,还援引权威规定、判例。最终
法院采纳意见,认定双方是劳务关系。此案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了重要启示。
吉林律所成功代理劳动争议案,揭示劳动关系认定关键与用工风险防范要点
在如今的社会中,劳动纠纷是大家常听说的事情。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有时候会因为劳动关系的界定产生争议,这类案件不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处理起来也需要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策略。吉林有一家律所,就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吉林吉天行(公主岭)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是张枫律师。该律所在2021年10月16日成立,位于吉林省公主岭市国文大街与规划三路交汇褐石首府小区A2-108室,就在公主岭市公安局对面。律所里有不少律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业务范围广泛,涵盖民商事、行政、刑事等多个领域。其中张国森律师很厉害,他是复合型实力派专家,受聘为公主岭市委、市政府等多家政府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还在吉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等担任重要职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
这次要说的案件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原告刘某(化名)从2016年开始,每年冬季供暖期都会在被告某热力公司从事维修工作,工作模式是“工作一天休一天”,非供暖期就没工作也没报酬。2025年9月底,因为热力公司被收购,刘某被告知不再用工。刘某觉得自己工作了这么多年,就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和热力公司在2016年8月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还要求支付
经济补偿金和
加班工资。
仲裁没受理,刘某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律所作为被告热力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面对刘某长达九年的服务主张,没有在工作年限上纠缠,而是精准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法,从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进行抗辩。
-依托权威规定,锁定核心争议:律师团队直接援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里确立的劳动关系认定三要件,明确案件核心争议是“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这是刘某所有诉求成立的前提。这样一来,就把法庭的审查焦点从具体的金额计算,转到了基础法律关系的定性上。
-以“三性从属性”理论拆解主张:律师团队把抽象的法律要件具体化为“经济从属性”“组织管理从属性”和“人身从属性”三个维度。在经济从属性方面,强调刘某仅在约半年的供暖期内有报酬,其余半年和公司没经济联系,生活来源不持续、稳定地依赖公司,不具备紧密的经济依附关系。组织管理从属性上,指出刘某工作期间“无考勤约束”“无明示规章制度约束”,也不参与企业的常规管理和集体活动,双方缺乏组织层级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人身从属性上,提供关键事实,每年供暖季开始前,公司要重新致电询问刘某意向,刘某可自由决定是否继续提供劳务,这证明双方关系非连续、灵活,刘某对公司的人身依附性极弱。
-援引在先判例,增强裁判倾向:为了强化己方观点,律师团队还向法庭提交了上级法院在先的同类判例,用司法实践的共识支持“季节性、灵活用工缺乏劳动关系核心特征”的观点,引导法庭形成一致的裁判思路。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代理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认定劳动关系要综合考量劳动者是否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或监督,劳动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以及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劳动条件并支付报酬。经审理,确认了刘某仅在供暖期提供劳务、非供暖期无关联的事实,特别采纳了被告方关于每年重新邀约、工作模式松散等论述,认定双方关系有明显的季节性、灵活性和非连续性。所以,法院认定刘某和热力公司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季节性劳务雇佣关系。基于劳动关系不成立,刘某提出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所有诉讼请求都没了基础,法院判决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刘某承担。
这起案件给企业和劳动者都带来了重要启示。对于企业来说,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在于“从属性”,工作时间长短不是决定性因素,关键是是否存在人格、经济和组织上的从属性。企业在用工合规方面,要注重“事实管理”与“书面确认”,对于季节性、临时性岗位,避免建立固定的考勤、规章制度等常态化管理模式,建议签订明确的劳务协议,书面确认双方为劳务关系,明确工作期限、报酬结算方式等,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提供非全日制、季节性劳动时,要准确识别自身法律地位,清晰认识到自己和用工单位可能只是劳务关系,这类关系一般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规定,主张权益前要先厘清法律关系的性质。司法实践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穿透表面形式,对用工管理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仅凭多年服务记录和按月发放报酬(特定期间内)的表象,不足以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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